

一、本次計畫徵求重點摘要如下:
(一)申請機構:
1、以執行本部「國際產學聯盟」之機構為提案單位。
2、其他納入本部受補助單位,請透過執行本部「國際產學聯盟」之機構進行提案申請。
(二)申請日期:108年10月31日前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三)執行期間:自核定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
(四)申請方式:請各「國際產學聯盟」於截止期限前,由各校萌芽計畫聯絡窗口統一彙整,將申請個案構想書與構想書摘要一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片(內含PPT和檔)1份函送本部,並以副本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。資料不全經通知,未於期限內補件或逾期送件者,不予受理。
(五)接受本計畫補助之個案,在執行期間內,不得再接受政府其他性質相同研發成果商業化計畫之補助。
二、其餘詳細徵求內容請參考附檔「109年研發成果萌芽計畫個案申請說明」文件。
三、本校有意申請提案之師長,請於9/30(一)前告知承辦人申請意願,以便安排評審委員會進行審議,並於10/14(一)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校研究發展處。
四、本案本校聯絡人:產學合作組曾筱嵐(校內分機1218)。